浙江省公积金
时间:2015-09-16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5年11月1日开始,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调整公积金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临近12月的平均额度决定。
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
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1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南斜对面)。除此之外,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下沙经济开发区和钱江新城设立服务网点,具体地址如下: 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下沙网点地址: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2楼。 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钱江新城服务网点地址:市民街196号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市民街支行内。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2015年4月3日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规定可知,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先的80万元调整至现在的100万元,其中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贷款额度不能超过50万元。也就说,现在夫妻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提高到了100万元。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政策从2015年11月1日予以实施。
浙江省公积金查询
浙江省公积金查询的方式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带着自己的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拨打各个省市的公积金查询电话,还可以通过互联网站官网查询,以及通过短信的方式查询个人的公积金收支额度,发送短信都是免费,还有一种专门查询公积金可使用情况的电话查询公积金的明细及具体可使用的情况。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
过去一段时间,父母或子女也可以使用直系亲属的公积金额度,但是必须受到一个条件限制,就是使用者本人也在缴纳公积金。目前,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去除了这一条限制。买房人不需要缴纳公积金,也可以提取直系亲属账户的公积金,用来进行房屋贷款还款和支付房屋首付,但是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大于购房贷款总额。 提取公积金手续简化:新规则从8月17日开始执行,购房者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简化,除了必须缴纳申请表,部分流程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只有两种业务还需要单位盖章——单位办理公积金批量提取和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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