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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能协商物业公司了,一般不违反规定,是必须要退的,而且物业公司也是没有权利收取装修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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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解除协议书,并要求退还定金,最好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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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应把房屋销售合同拿来分析一下,看具体的合同条款才能看怎样合理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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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开发商要求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并设置定金条款作为缔约的担保。买受人若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在期满时不再保留该房且不予退还定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若是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的,则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由于出卖人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的,那么接受定金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因为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慎重交定金,建议把它改为“订金”或“预约金”。如果碰到出卖人因当退还定金而不退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出卖人协商解决找村(社区)调委会出面调处解决拨打12315举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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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比较难退,不过这个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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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啊好多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会碰到开发商要求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并设置定金条款作为缔约的担保。买受人若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在期满时不再保留该房且不予退还定金,直接和他协商,这是有法律保护的。如果不行,就找村委会来。然后再打举报电话,真正不行,就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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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交钱的时候签字的时候看是订金还是定金,法律规定订金是可退的,定金不能退、
另外关于到买房,你交了定金想退房的话那你先看他们有没有预售许可,如果他们没有预售许可证的话你说退他是必需给退的,他要说不退你就告诉他他没预售如果不退你去投诉他们,他百分百会退的。
如果他们有预售许可的话再看你签的订房合同里面有没有写退定金的条款,有的会写退钱交多少违约金,那就交呗。
如果有预售许可他们不肯退的话那就看合同上的交房时间,如果到约定时间不能交房也是必需可退的。
另外你交定金的时候签正式合同了么?没签正式合同也是必需可退的。
实际当你去退钱的时候一般都说不能退,也就是唬你一下,你表现的态度坚决些都是能给退的,你不能说你不想买了,你得说你没有钱了,急需用钱,别让他们觉得你还有再买他们房的希望。
如果都不行最后就只能去闹了,去售楼处坐大厅赖着不走肯定给退的,我还没见过最终不给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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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金是买房预付的钱,如果买房,订金冲抵房款,如果不买,可以退。2、定金是一种约定,如果双方合同约定不准反悔,那么买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订金和定金是有很大不同的,你要清楚自己交的是那个。然后看你们订立的购房合同上关于退房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做就好了。如果是订金,合同又没有约定不退订金,那么你就可以要求退,如果他们不退,你就去房管局投诉,或者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中介很怕政府部门查处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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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使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依据相关法规,要避免定金陷阱,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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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办法:需要看清签署的合同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正常是可以退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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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不退: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若是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的,则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若是由于出卖人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的,那么接受定金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因为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慎重交定金,建议把它改为“订金”或“预约金”。如果碰到出卖人因当退还定金而不退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出卖人协商解决;
2、找村(社区)调委会出面调处解决;
3、拨打12315举报;
4、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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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退不了,最多退回一半。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简单的说,就是交定金一方一旦违约,那么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时,接收定金一方违约将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是有区别的,订金不具备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是一种口头上的约定,就是说要是交了订金,那么不买房子的时候可以退还订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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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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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开发商要求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并设置定金条款作为缔约的担保。买受人若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在期满时不再保留该房且不予退还定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若是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的,则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由于出卖人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的,那么接受定金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因为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慎重交定金,建议把它改为“订金”或“预约金”。如果碰到出卖人因当退还定金而不退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出卖人协商解决找村(社区)调委会出面调处解决拨打12315举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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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要回,建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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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移民贷款买房该怎么办在中国买房是人生中一件大事,在国外也同样如此,话说能移民的人都是有钱人,但是移民一个国家是要花很多钱的,再去买房的话一时很多的人也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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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要求返还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须退还的,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如果不行可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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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退回定金的,但是定金的具体数额,由两方协商决定。购房者可能在之后的时间里,经过各方面调查,发现此房并不理想,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可能不一定顺利返还,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双方要在协议中明确什么情况下客户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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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你们交的定金属于预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定金的一方不依约定订立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按约定订立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除非你能证明对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欺诈等行为(由此导致定金合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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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所以要看是你违约还是对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