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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房产税如何征收一向是大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全国就重庆、上海试点了房产税,深圳、南京、杭州等地虽有传闻,但地方暂未正式出台文件。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已有 5 个回答
  • 目前上海市我国外商投资的最聚集地区,其次上海的金融以及资本市场最为成熟,吸引的外商和国内精英也最多,所以上海的房价也就最高,国家多次想在上海开始房产税等一系列关于房产的改革都在上海开始就是源自于上海目前的重要影响和地理位置。上海目前的影响是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我过内陆地区最有代表性的城市,所以在房价最为狂妄的地区搞试点,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已有 6 个回答
  • 你好,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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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全国房产税试点城市有两个,分别是上海和重庆,下面简要介绍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产税情况。 上海 据介绍,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 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而如果已有住房的人均面积已超过免税标准,则新购住房的全部面积,均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重庆 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 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 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 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受访专家认为,当前的改革方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向存量房征税是大势所趋,并可考虑先对小产权房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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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域不一同,会有政策上的细微差别,建议去当地房管局咨询一下,届时可以问下相关工作人员看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填写什么表格,希望可以帮到您,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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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 据称深圳和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 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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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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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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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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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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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于1986年起开征,与土地使用税一样有征税范围: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用房!房产税=自用房产*(1-30%)*1.2%=租赁收入*12%=住房租赁收入*4%对目前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没有大范围征收,从试点城市来看:农村住房不在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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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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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有哪些百科内容涵盖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和房产税征收,房产税调控政策,房产税新规定,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等相关问题及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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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改革房产税的重点应放在现有征税范围内对计税依据的调整。目前,我国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主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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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准确的说目前只有重庆和上海,而且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房产税,因为没有涉及到存量房,下一步将扩大到湖南和湖北,据报道会涉及到现行的存量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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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指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发布的,该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只对经营性房产征税。2011年,上海和重庆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2013年"国五条"提出,要继续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随后传出杭州、广州、深圳等可能纳入试点范围,但最后房产税扩围杳无音信。2014年两会上明确要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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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全国就重庆、上海试点了房产税,深圳、南京、杭州等地虽有传闻,但地方暂未正式出台文件。市场传出消息,杭州将在4月底出台房产税的细则,并在5月1日将开始征收房产税。杭州房产税试点将参考上海模式,存量房免征,而对增量房征税。其中人均免税面积为60平方米;对新增人均购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豪宅按8%。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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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九、部门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十、评估机制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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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湖北、湖南、海南、广州、杭州等地均在为扩围房产税做准备,广州、杭州、南京是热门,上海也有很大的一个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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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影响我给您介绍一下。2011年1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1月28日,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上海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为0.5%――1.2%之间。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的四年多来,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房产税的收入甚微,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较小。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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