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龙岩市行政区域一年以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正常缴存单位在职职工(二)、贷款条件;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家庭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最近连续12个月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时无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应为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借款人夫妻及其共有产权人为直系血亲且均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6、借款人可提供有效购建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文件; 7、购买商品房的,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但保,并由房地产开房商报备相关材料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商品房销售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期限: 公积金保证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期限最长10年,申请3万元以上提供两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申请3万元以下(含3万元)提供一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公积金抵押/按揭贷款:市本级、新罗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永定县、漳平市、上杭县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购买住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申请人夫妻双方年缴存额的40倍,三者就其低; 贷款期限在法定离退体年限顺顺延5年之内,最长期限不超过25年。 (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材料:
(一)、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指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
(二)、婚姻状况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四)、需提供贷款保证人的,还应提供保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五)、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提供贷款保证人的,还应提供保证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六)、根据申请贷款原因的不同,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首付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款的银行进帐单据、已办妥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信息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供已交款收据、参加集资建房的批复或分房方案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公房或集资建房的。提供出售集资建房个人交款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有权部门土地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有关有权部门批准同意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购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其他过户相关票据、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借款人填写《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和调查审批----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到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承办银行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书面拒绝通知书并电话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