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为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5平米;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家庭若是3个及以
广州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 (三
濮阳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一)申请濮阳经济适用房一般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濮阳市城区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3、
临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