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维修资质办理受理程序:
受理
受理机构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做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通知申请单位:
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单位;
2.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单位;
3.提出本次申请前,两年内曾出现第二十九条中任意一种情况的单位;
4.处于对办理《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单位;
5.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机构。
(二)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单位,做出受理申请的决定,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申请的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
您好,流程如下哦: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具体规定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附件A,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与数量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了解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对承担相应施工的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全责。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内容;
(2)应任命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中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掌握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拥有一批满足申请作业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工人中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数量应达到相应要求。人员数量等具体规定见《基本条件》。
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你好,1、首先就是要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依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市建委建筑管理处或技术监督局负责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办证工作;
2、然后就是要去的相关部门的申报资格,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工作;
3、 获得申请之后,就可以正常运行了。
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办理流程:
一、实施机关
依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市建委建筑管理处或技术监督局负责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办证工作。
二、申办程序:
1.到市建委建筑管理处或技术监督局领取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表;
2.按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3.将填写好的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表和有关资料报送市建委建筑管理处或技术监督局。
三、提供资料:
1.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资信证明;
4.办公场所证明;
5.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和人事关系证明;
6.质量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制度;
(2)质量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教育及培训制度;
(6)电梯安全操作制度;
(7)各级岗位人员职责;
(8)主要的电梯技术标准;
(9)电梯安装工艺及技术文件;
(10)主要的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
7.申请晋级的企业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年检合格审核表和一个以上项目的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
四、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后,按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办法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造表,并填写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核表,经审查合格后由市建委审批,15个工作日内核发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新申办企业,半年集中审查办理一次;申请晋级企业,一年集中审查办理一次;
4.企业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市建委在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并符合条件者,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规则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当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申请单位在注册地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如分支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单独申请相关资格;如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特种设备施工资格应向其“法人”注册地的受理机构一并申请,约请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评审机构评审,并与其“法人”相应资格的评审同期进行,评审结果应征求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意见。取得许可的,其“法人”的《许可证》上应注明该分支机构及许可的施工类别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