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本人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配偶填写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提取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购买商品住房不贷款提取的:1、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备案通知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2、购买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经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1、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部(瑞祥路) 地市级政府及事业单位 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4层 2.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为管理所 乡镇级政府及事业单位 临湖路与西大街交叉口东北50米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