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一个从物业开发规划开始分阶段、分期逐步全面推开的过程,同时也是物业管理服务的多种经营、多类提供依其共性或关联密切性而自然构成不同板块的过程。物业管理法规对不同阶段和不同板块物业管理服务关系的组控也各有一些特殊规范必须或可供适用。因此,下面从物业管理用法实务和处理不同类型物业管理纠纷的角度,按物业管理各阶段展开序列对物业管理易发纠纷及处理办法作出论述。一、物业管理超前介入阶段物业管理超前介入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和物业建设规划设计时期,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管理专家就主动介入或应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邀聘介入,为能在物业开发规划设计中预先周全考虑和妥善安排便利以后业主自治管理事业和物业管理事业开展的项目(主要包括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专用房、可供物业管理经营支配的商业用房和场地),所作出的专业性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在物业管理超前介入阶段,介入的方式是提供物业管理专业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参考使用。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不能诉业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不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单位如村委会、自行管理公房的单位等因提供物业服务与业主发生的纠纷,不适用物业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