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应该是解决财产继承的问题,继承人包括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配偶。 第二步,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你拿着相关证明去办继承更名哦,有税,还比较高。 第三,像你这种情况以后卖这个房子的时候,手续和税收更吓人哦。如
赠与: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 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登记工本费。受赠的房屋出售要追缴20%个人所得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并且同意由你一个继承。凭公证书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如果继承人间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凭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也可以。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但是如果之前写上父亲的名字,现在要求转为母亲和儿子的名字,父亲不同意是没办法起诉的。防止卖房的话只有房屋所有权人不同意。所以最好还是直接写上儿子或者母亲的名字,或者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
手续是,要看你爹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他名下房产份额!如果没有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这房产。你母亲本人拥有50%的房产份额,你们三方继承的是你爹拥有的那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