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
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能贷最高50万,5年期以下(含5年)及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调整后的利率为:5年期以下从4.32%上调为4.41%,5年期以上从4.77%上调为4.86%。 以上价格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被纳入所在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
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条件: 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封存,本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的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