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同开发商沟通好,说明贷款用公积金(有些开发商不做公积金,嫌放款时间慢)
二、签好买卖合同后,约定时间到银行签按揭资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已结婚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
户口薄原件。
结婚证(或者未婚证)
收入证明(大于月供款的2.5倍)
供款存折复印件
公积金卡(有公积金的存款账户也可以)
存折流水账单6个月以上(主要看你平时资金款项的进出,要大额款项)
三、同意贷款书出来后和业主约定时间到房管局递件。
四、拿税单—交税—完税后—那受理回执(如果做按揭的话,受理回执由银行派员工过去拿,因为要入押)
五、归档—出新房产证—送入银行入押—出押—放款。
注意:提交的资料签按揭,原件银行只做核对用,不会收取原件。
贷款准备资料:
1.借款申请表
2.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购买新建商品房客户请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请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9.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年;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1、申请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还须申请报件时最后确认)、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而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担保
二手房住房公积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然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3、审核
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通过审核、审批,通过后通知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等手续。
4、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5、还款
一系列办理流程后,就是购房者还款,购房者就可以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就可以了。值得购房者关注的是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征得贷款人同意,可以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