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物业管理合同范本: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罗湖区xx大厦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聚龙大厦)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号;
占地面积:5893.2平方米;
建筑面积:58448.2平方米;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其中:住宅面积44293.29平方米,商业7089.1平方米,公共面积7065.81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
6.对聚龙大厦实行24小时服务式管理,对聚龙大厦范围内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并提供社区文化活动场地、完善有关文化设施,组织小区的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7.做好聚龙大厦的物业服务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和保存,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8.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五 年。自 2011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4月 9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限时整改,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管理处办公室;
5.因聚龙大厦小区所有物业管理资料已由开发商全部移交给乙方,甲方不再负责移交有关档案资料;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9.检查并查阅乙方所保管的物业档案资料及定时或不定时派代表了解乙方的收支情况,合同期满与乙方共同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收支帐目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