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迁入的人员要求是: 房屋产权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 除房屋产权人外,最多可以迁入4人。 在长沙购房落户的政策是: 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 需要
2016年2月22日起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执行新政。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申请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的材料有:1、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屋产权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亲属关系证明;3、户口簿和身份证。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
1、在所购房屋竣工后,申请办理人持原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全款发票(或产权证)及复印件和上述材料至市房管市场管理科领取办理户口申请表一份填写。经审核后,再购买一式五份的正式表格,填写后交房管局盖章、留底一份。 2、持以上
按揭购房入户所需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