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的顶板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楼板,板的厚度按首层使用荷载计算,防空地下室则应按相应的防护等级的荷载计算。 在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的底板不仅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垂直荷载,还承受地下水的浮力,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抗渗透能力和抗浮力的能力。 地下室的外墙不仅承受上部的垂直荷载,还要承受土、地下水及土壤冻结产生的侧压力,因此地下室墙的厚度应按计算确定。 地下室的门窗与地上部分相同。当地下室的窗台低于室外地面时,为了保证采光和通风,应设采光井。 采光井由侧墙、底板、遮雨设施或铁箅子组成,一般每个窗户设一个,当窗户的距离很近时,也可将采光井连在一起。
地下室的构造原则: 地下室一般由顶板、底板、侧墙、楼梯、门窗、采光井等组成。 地下室的顶板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楼板,板的厚度按首层使用荷载计算,防空地下室则应按相应的防护等级的荷载计算。
地下室设计要点,总结了一层、二层地下室的力与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保护层厚度及垫层、墙厚、荷载、水平荷载及分项系数、外墙计算高度、外墙计算模型、顶底板和柱、地下水与抗浮、地下室超长处理措施、裂缝及裂缝措施、不均匀沉降时处理方法、外墙配筋、固接、铰接、锚固、人防地下室、pkpm建模、无人防要求的地下室嵌固部位的设计步骤等等。
地下室的外墙和底板都深埋在地下,受到土中水和地下水的浸渗,因此,防潮防水问题是地下室设计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一般可根据地下室的标准和结构形式、水文地质条件等来确定防潮、防水方案。当地下室底板高于地下水位时可做防潮处理。当地下室底板有可能泡在地下水中时应做防潮防水处理。 当地下室底板常年泡在地下水中时,外墙应做垂直防水处理,地板应做水平防水处理,目前采用的防水措施有卷材防水和混凝土自防水两种。
地下室的顶板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楼板,板的厚度按首层使用荷载计算,防空地下室则应按相应的防护等级的荷载计算。 在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的底板不仅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垂直荷载,还承受地下水的浮力,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抗渗透能力和抗浮力的能力。 地下室的外墙不仅承受上部的垂直荷载,还要承受土、地下水及土壤冻结产生的侧压力,因此地下室墙的厚度应按计算确定。 地下室的门窗与地上部分相同。当地下室的窗台低于室外地面时,为了保证采光和通风,应设采光井。 采光井由侧墙、底板、遮雨设施或铁箅子组成,一般每个窗户设一个,当窗户的距离很近时,也可将采光井连在一起。
存在的常见问题如:半地下室埋深不够,房屋层数包括半地下室层已达8层,层数和总高度超过要求,违反GB50011-2001第7.1.2条。地下室抗震等级为三级,而上部结构为二级,按GB50011-2001第6.1.3条地下室一层也应为二级等问题。
2. 荷载取值与组合
地下室外墙受弯及受剪计算时,土压力引起的效应为永久荷载效应,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其荷载分项系数取1.35。对于地面活荷载,同样应乘侧压力系数,许多设计中计算不对,HiStruct注,水压力若取最高水平,则一般按恒载设计,分项系数的取值可参考地下水池设计规范。地下室底板的强度计算时,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5条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0。抗浮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0.9[此条可参考新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为静止土压力,根据土性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粘性土采用水土合算,砂性土采用水土分算。
如果地下室顶部没有房屋,是空旷场地,其荷载是否要考虑平时消防车荷载或大于消防车的可能荷载,实际中比较取起控制作用的荷载作为设计依据。另如某工程设计在-1.55m标高处一层平面是地下室顶板,活载只考虑4.5KN/m2,未计覆土荷载,消防车荷载。地下车库活载取值6.0KN/m2,不满足GB50009-2001第4.1.1条,未考虑消防车荷载,或者施工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载重车荷载,与消防车荷载比较取大值。HiStruct注,尚应考虑施工堆载10kN/m2。
3. 外墙计算模型
地下室外墙配筋计算:有的工程外墙配筋计算中,凡外墙带扶壁柱的,不区别扶壁柱尺寸大小,一律按双向板计算配筋,而扶壁柱按地下室结构整体电算分析结果配筋,又未按外墙双向板传递荷载验算扶壁柱配筋。按外墙与扶壁柱变形协调的原理,其外墙竖向受力筋配筋不足、扶壁柱配筋偏少、外墙的水平分布筋有富余量。建议:除了垂直于外墙方向有钢筋混凝土内隔墙相连的外墙板块或外墙扶壁柱截面尺寸较大(如高层建筑外框架柱之间)外墙板块按双向板计算配筋外,其余的外墙宜按竖向单向板计算配筋为妥。竖向荷载(轴力)较小的外墙扶壁桩,其内外侧主筋也应予以适当加强。外墙的水平分布筋要根据扶壁柱截面尺寸大小,可适当另配外侧附加短水平负筋予以加强,外墙转角处也同此予以适当加强。
地下室外墙计算时底部为固定支座(即底板作为外墙的嵌固端),侧壁底部弯矩与相邻的底板弯矩大小一样,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其厚度和配筋量应匹配,这方面问题在地下车道中最为典型,车道侧壁为悬臂构件,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底部。地下室底板标高变化处也经常发现类似问题:标高变化处仅设一梁,梁宽甚至小于底板厚度,梁内仅靠两侧箍筋传递板的支座弯矩难以满足要求。地面层开洞位置(如楼梯间)外墙顶部无楼板支撑,计算模型和配筋构造均应与实际相符。车道紧靠地下室外墙时,车道底板位于外墙中部,应注意外墙承受车道底板传来的水平集中力作用,该荷载经常遗漏。
4. 顶底板和楼梯
设计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如:地下室顶板,板厚选用100mm,不符合GB50011-2001第6.1.14条;底板配筋Φ14@100,不符合JGJ3-2002第12.2.4条;地下室顶板厚度、地下部分柱配筋不符GB50011-2001 第6.1.14条。地下室混凝土底板、顶板、墙配筋不符合GB50010-2002第9.5.1条及GB50038-94第4.7.8条等。
地下室的外墙和底板都深埋在地下,受到土中水和地下水的浸渗,因此,防潮防水问题是地下室设计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一般可根据地下室的标准和结构形式、水文地质条件等来确定防潮、防水方案。当地下室底板高于地下水位时可做防潮处理。当地下室底板有可能泡在地下水中时应做防潮防水处理。 当地下室底板常年泡在地下水中时,外墙应做垂直防水处理,地板应做水平防水处理,目前采用的防水措施有卷材防水和混凝土自防水两种。
按*******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GB 50016--2006
主编部门:*******公安部
批准部门:*******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6年12 月1 日
6.0.10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