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9竖向 9.0.1 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9.0.2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9.0.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
第1.0.1条 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的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中,《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2003年版)》和《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86—2005》对阳台的设计有专门规定,但没有关于“阳台宽度”以及“阳台计入建筑宽度”的相关规定。 “建筑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