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是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政策内容:
产品确定
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计算机、热水器、微波炉、空调、电磁炉。
这九类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
大部分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购买了家电才会给补贴,带动了农村消费。家电下乡的产品都是专门开发的适合农村消费的家电产品,这些产品性能和质量都比较可靠,物美价廉,为农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身份证、存折、补贴类专用标识卡等,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审核确认后,会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金额一般为产品价格的百分之十三,除了有这些补贴之外,还会提供流通和售后服务,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为了刺激消费,政府将按售价的13%给予农民补贴款,在指定地方购买电视(2000元),冰箱(2500元),手机(1000),洗衣机(2000)。“家电下乡”活动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的家电购买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购买人在指定网点购买产品,均可享受补贴。申领补贴时,购买人可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申报时提供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原件,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件,家电产品专用标示卡等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县级财政部门将通过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的农民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开户银行,或其他开户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分解拨付到购买人专用存折的账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