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望采纳
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的相关费用
1.产权登记费: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1)商品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房产证可以补办,具体步骤如下:
一.备件申请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