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如下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一、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二、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赠与所得的20%,房产不满五年的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
1、契税:计税价格的3%; 2、个税:计税价格的20%, 3、营业税:同房产交易过户标准,普通住宅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按计税价格的5.55%;非普通住宅满2年按(计税价格-购房价格)*5.55%征收,不满2年按计
你好,市地税局解答: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和印花税。 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
1、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 (1)公证处需要卖方夫